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一百零六年度補助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實施計畫

2017-06-05 15:40:52

106年台南市政府太陽光電補助計畫

設置太陽光電系統,臺南市有補助,最高補助 99 萬 為鼓勵民眾及企業設置太陽光電系統,打造低碳城市之優質居 住型態,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布 106 年度補助設置太陽光電系 統實施計畫,提供 3,500 萬補助金額,補助設置太陽光電者,補助金 額每峰瓩 5 千元,依補助條件不同,補助上限 10 萬元至 99 萬元不 等。 市府經濟發展局表示,為積極推動臺南市住宅、社區、辦公大 樓、廠房及畜牧設施設置太陽光電系統,自去(105)年推出補助計 畫後,獲得市民熱烈認同與回響,裝置件數及容量皆呈現大幅成長, 以 105 年編列之 3,000 萬補助預算,申請補助件數共 387 件,補助設 置容量約為 10 百萬瓦,並輔導推動 5 案陽光社區。 經濟發展局進一步表示,106 年補助市民設置太陽光電之計畫, 只要是本市轄內合法私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在 106 年 11 月 30 日前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或本府)同意備案或設備登記文件,皆可 向市府申請補助。另為鼓勵閒置之畜牧設施之屋頂空間之利用,凡 是於該屋頂上自行出資設置太陽光電系統,符合該計畫條件者,亦 可申請補助。 凡符合本次補助計畫條件者,可於即日起至 106 年 11 月 30 日 止,檢具相關文件向市府經濟發展局申請補助,設置容量不足100峰 瓩者,每峰瓩補助新台幣 5,000 元,補助上限 15 萬元;設置容量 100 瓩以上不及 500 瓩,每案補助 20 萬元;設置容量 500 瓩以上,最高 補助 50 萬元;陽光社區補助金額 30 萬元至 99 萬元不等。另針對設 置太陽光電所產生之台電相關線路費用(併聯審查費、併網工程費或 是加強電力網費用)亦提供補助,補助上限 10 萬元。市府呼籲有意申 請補助宜儘快提出申請,補助經費一旦用罄,即停止受理。 自 100 年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市設置太陽光電系統 取得同意備案件數達 3543 件,裝置容量逾 233 百萬瓦,推動 太陽光電成績斐然,比預定期程還提前兩年達成推動目標, 市府將持續訂定太陽光電兩年期擴大計畫,目標兩年內再打 造一座曾文水力發電廠年發電量(220MW),除結合五大推動項 目及延續六大推動策略外,計畫推動鹽業用地太陽光電專區、 滯洪池等浮動式太陽光電系統、不利耕作地設置綠能設施及 垃圾掩埋場設置太陽光電系統,積極媒合投資意願與用地、 排除投資障礙,增加本市再生能源替代比例。 經濟發展局表示,106 年度補助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實施計畫已刊 登於「臺南陽光電城資訊網」http://solarcity.tainan.gov.tw/,民眾如有任 何疑問,可於上班時間來電向經濟發展局能源科洽詢,電話:06- 6351458。(本則新聞聯絡人經濟發展局能源科郭坤助科長)

發布時間:1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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